勞動監察書面審查必須要申報嗎

勞動監察書面審查必須要申報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監察書面審查是沒有規定一定要申報的,勞動監察部門可以通過巡查的方式審查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

對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引起的羣體性事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迅速會同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