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意義上的自由如何解釋

哲學意義上的自由如何解釋

哲學上所謂自由,是指達到了對自然必然性的正確認識和完成了對客觀世界的改造。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各種哲學著作中對自由的解釋如下:

自由是不受壓迫和剝削的狀態;自由是不被生存奴役的狀態;自由是除了公共秩序需要遵守之外可以任由行動不受追究的狀態;自由是閒暇的時間的自主支配狀態;自由是在物質需要得到基本滿足的情況下,人的一切發展創造潛能迸發而個性張揚的狀態;自由是衝破了私有制下諸如家庭婚姻,監獄法律,產權關係等文化枷鎖束縛的全新文明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