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獨生子女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農村獨生子女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週歲止;

2、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週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週歲,男方年滿六十週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爲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