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樣延續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樣延續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實施辦法》中規定: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爲5年,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爲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換證申請。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對企業進行審查。

《實施辦法》中規定: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爲5年。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期滿6個月前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換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