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期間要遵守什麼規定

管制期間要遵守什麼規定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4)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5)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九條,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准。

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