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中止如何認定

強姦罪中止如何認定

強姦罪中止的認定依據我國《刑法》第二十三、第二十四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者之間的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沒有把犯罪完成,即犯罪分子主觀上所追求的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二者的區別在於:犯罪未遂只能發生在着手實施犯罪之後,犯罪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和着手實施的過程中;犯罪未遂是被迫的,而犯罪中止是自動的防止了犯罪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