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公司原因放假有工資嗎

因爲公司原因放假有工資嗎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根據該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停工停產而導致員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仍然應當向員工支付工資。支付的標準爲:第一個月應當支付的工資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

從第二個月起,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這兒的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參照國務院辦廳出臺的規定,即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基本生活費。而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一般可以參照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