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的國家法律、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等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