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爲法醫

如何成爲法醫

首先要有紮實的基礎:系統解剖、局部解剖是基本,病理學、診斷學等臨牀醫學要掌握,法醫的五大科更要熟記於心,這些都是必備知識。

法醫的工作:

1、現場和臨法:現場主要是屍體檢驗,需要我們找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性質、致傷工具等。到了現場要根據現場情況及體表徵象有一個初步判斷,再根據屍檢的進一步情況逐一的印證或排除先前的判斷;臨法對象是活體:說通俗就是驗傷評級評殘,要學會看片,需要看懂病例等臨牀資料,掌握對活體的各種功能的測定方法,即診斷學、臨牀法醫學。

2、實驗室:毒理、毒化、病理、電鏡等等,這些統稱法醫物證學,都屬於爲案件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