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專利申請人的權利

簡述專利申請人的權利

1、實施許可權,它是指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技術並收取專利使用費。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2、轉讓權,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3、標示權,它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後,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