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限制條款有哪些內容

股權轉讓限制條款有哪些內容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