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季節如何劃分

四個季節如何劃分

1、天文劃分法: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天文劃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3月21日)、夏至6月21日)、秋分9月21日)、冬至12月21日)作爲四季的開始。春分到夏至爲春季,夏至到秋分爲夏季,秋分到冬至爲秋季,冬至到春分爲冬季。

2、古代劃分法:以立春2月4日或5日)作爲春季開始,立夏5月5日或6日)作爲夏季開始,立秋8月7日或8日)作爲秋季開始,立冬11月8日或9日)作爲冬季開始。

3、農曆劃分法: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曆月份來劃分四季。以每年陰曆的1~3月爲春季,4~6月爲夏季,7~9月爲秋季,10~12月爲冬季。

4、氣象劃分法: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曆3~5月爲春季,6~8月爲夏季,9~11月爲秋季,12月~來年2月爲冬季,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爲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