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量刑標準

打黑除惡量刑標準

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是一種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活動。

《刑法》第294條第一款中規定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根據該款的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組織”。《刑法》294條第1款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