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及力從舊兼從輕是什麼意思

溯及力從舊兼從輕是什麼意思

溯及力從舊兼從輕是一個刑法適用原則,指除了對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懲罰或有利於行爲人的規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中從舊原則的發展。刑法的該規定主要是針對我國1979年舊刑法和1997年現行刑法之間的矛盾問題,且主要是針對新刑法溯及力的問題。即新刑法對公佈之前的行爲是否認爲是犯罪問題,以及如何適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