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屬於化學危險物品,乘地鐵不可以帶酒精。
乘地鐵限量攜帶的物品:
1、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過2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
3、初生雛20只;
4、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如果少量攜帶是允許的。
乘地鐵禁止攜帶的物品:
第一類:爆炸品:炸藥;
第二類:弩和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彈簧刀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
第三類:槍支彈藥;
第四類:壓縮氣體:氧氣、氫氣;
第五類:易燃液體:汽油、柴油;
第六類:易燃固體;
第七類: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
第八類:有毒物質:氰化物;
第九類:放射性物質;
第十類:腐蝕品:硫酸;
第十一類:其他危險品:電池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