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證考過後幾年內必須註冊

護士證考過後幾年內必須註冊

護士證考過後三年內必須註冊。《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護士執業註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牀護理培訓並考覈合格的證明。

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牀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