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死刑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死刑,也稱爲極刑、處決、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

根據《刑法》第48條、第49條的規定,死刑適用於以下條件:

1、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覈准。

2、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年滿75週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