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片放逐法的積極作用

陶片放逐法的積極作用

每個公民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和願望,體現了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廣泛性;反對有損公民利益的行爲,可以約束官員的行爲,消除不穩定因素,從而有利於國家的穩定和正常民主秩序的維護。

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臘雅典等城邦實施的一項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於公元前510年左右創立,約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諸實施。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寫上那些不受歡迎以及極具社會威望、廣受歡迎、最可能成爲僭主的人的名字,並通過投票表決將企圖威脅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作用是對威脅民主的人有震懾作用,迫使他們言行謹慎,不敢恣意妄爲,成爲維護民主政治的有力武器。缺陷是依陶片放逐法作出的判決,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公民的情緒,而公民的情緒常常因受一些政治家的鼓勵波動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