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應從何時算起

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應從何時算起

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應當從夫妻分居後不與子共同女生活一方未實際支付子女撫養費之日起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0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