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程序是什麼

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程序是什麼

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程序是:

1、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具有法定事由的,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係。

2、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