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債務糾紛到哪起訴

出現債務糾紛到哪起訴

出現債務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在簽訂合同時,爲防止日後發生爭議糾紛,爭取並註明對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