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處後有哪些後果

定罪免處後有哪些後果

定罪免處就是認定犯罪,免予刑事處罰。

刑事訴訟法沒有定罪免訴的概念,有檢察院不起訴的規定。檢察院沒有定罪的權利,不起訴不是定罪不起訴。

定罪免處的可以保留公務員的身份,但提職晉級肯定受影響。如果是不起訴,一般來說不會受影響。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