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有沒有監護權

繼父母有沒有監護權

父母的監護權是以取得婚姻關係爲基礎,而一旦婚姻關係解除,監護權也就隨之失去。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