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的最新政策,從2019年開始,四川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將逐年過渡到國家規定的60%。
1、在2019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爲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50%;
2、在2020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將上調至平均工資的55%;
3、在2021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將上調至平均工資的60%。
針對靈活就業人員,在2019年至2021年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如下:
1、在2019年,靈活就業人員的上下限繳納比例爲50%-300%;
2、在2020年,靈活就業人員的上下限繳納比例爲55%-300%;
3、在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的上下限繳納比例爲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