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受票方納稅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爲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據此精神,只要購買貨物,接受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的,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法規定允許抵扣的憑證,其進項稅額都可以認證抵扣。
17%的專票可以抵扣。支付的諮詢費屬於應稅服務同樣可以抵扣,平時買的辦公用品、電腦等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也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