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量刑的認定標準

盜竊罪量刑的認定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卜的,爲“數額巨大”。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量刑標準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