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業水平測試C,表是爲合格。
第一,成績評定:
1、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採用等級制評定,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分別爲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
2、信息技術等學科的操作考試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評定部分省市如山東也按照A、B、C、D。
第二,概念: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爲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
第三,考試科目:
1、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爲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英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學科。
2、其中技術中信息技術爲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