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爲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