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付款分爲哪幾個階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爲哪幾個階段

1、總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2、在完成分包工程總量的50%後7天內,經雙方確認後,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3、在分包工程完成,經過雙方初次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4、餘下10%款項做爲工程質量保證金;

5、在工程保質期滿後1個月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總承包方則向分包方支付則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項。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