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散裝白酒需要酒類商品零售許可纔可買賣,條件如下:
一、許可條件:
1、有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2、經營場所須符合衛生、消防要求;
3、配備熟悉酒類專業知識和身體健康的經營人員;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辦許可證:
1、填寫《XX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和《申請報告》;
2、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營業範圍需有餐飲、酒的銷售);
3、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5、提供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及租賃協議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公章);
6、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提交《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均需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