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可以是朋友嗎

監護人可以是朋友嗎

監護人可以是朋友。親生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父母的權利,自然是第一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由其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近親屬、朋友、父母單位、未成年人住所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依次擔任監護人。法院會根據對孩子有利的情況來尋找最合適的監護人。如果有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