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西方管絃樂的認識

對西方管絃樂的認識

管絃樂是隨着16到17世紀聲樂與器樂的發展逐漸形成的,到了18世後,海頓確立了管絃樂隊編制和主調音樂樣式。莫扎特則進一步加以肯定,貝多芬以交響性、戲劇性手法寫作管絃樂序曲。19世紀到20世紀管絃樂發展達到鼎盛時期,一大批優秀作曲家與優秀作品相繼出現。指除協奏曲、交響樂之外的由管絃樂隊演奏的其它類型的作品。管絃樂隊通常由絃樂、木管、銅管、打擊樂等不同樂器組合而成。有時因創作意圖和演出條件的不同,可對樂隊編制適當調整,或加用鋼琴、豎琴、鋼片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