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護士考試

全科護士考試

全科護士不需要考試。全科護士是指通過省衛生廳全科醫學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省衛生廳頒發的《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社區護士可以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社區護理工作。擁有全科護士證在考主管時可以提早一年考。護士執業資格需要考試。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第十二條內容規定,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牀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