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撞人賠償標準是什麼

摩托車撞人賠償標準是什麼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摩托車作爲機動車,撞人後的賠償標準按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標準而定。

需賠償: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宿費。6、住院伙食補助費。7、營養費。8、殘疾賠償金。9、死亡賠償金。10、其他依法需要賠償的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