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不管多少年都不會轉爲共同財產的,但如果雙方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爲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