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房產證共有人最新規定有哪些

無錫房產證共有人最新規定有哪些

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數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應當領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已明確了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法規的方式作爲共有人的強行法律義務,用直白的話來說,就是數人共同擁有房產,共同行使對該房產的權利。

房屋產權人和房產共有人的區別:

1、從廣義上來講,房產共有人也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依據房屋產權是否爲一個主體擁有全部產權來區分,分爲“單獨所有”和“共有”,如果一個房屋非屬於一個主體單獨所有那麼就存在共有情況,就存在房屋的共有人。

2、共有分爲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而按份共有需要就共有人之間所佔的份額做相應的約定,房產證會標註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就處分權來講,單獨所有的房產,產權人一個人就可以做出處分房屋的決定,而共有房產,處分房屋時需要共有人共同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