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們曾經以各自的標準和原則,對性格類型進行了分類,下面是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1)從心理機能上劃分,性格可分爲:理智型、情感型和意志型;(2)從心理活動傾向性上劃分,性格可分爲內傾型和外傾型;(3)從社會生活方式上劃分,性格分爲;理論型、經濟型、社會型、審美型、宗教型;(4)從個體獨立性上劃分,性格分爲獨立型、順從型、反抗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