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立案標準

誹謗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有: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