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撞人賠償是怎樣的

公交車撞人賠償是怎樣的

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相應的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人身損害賠償的基本項目:

1、造成一般傷害的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權利,法官認爲一個合適的數額就是一個合適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