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該規定當然適用於不當得利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