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認定爲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認定爲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爲,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爲,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嫌疑人的。不得認定爲立功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本人通過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徑獲取

(二)本人因原擔任的查禁犯罪等職務獲取的

(三)他人違反監管規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四)負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提供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