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罪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欺詐罪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定義:刑法中並不存在欺詐罪該罪名,正確的稱呼應當爲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通常認爲,該罪的基本構造爲,行爲人以不法所有爲目的實施欺詐行爲,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爲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