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東周怎麼分

西周東周怎麼分

西周(前11世紀—前771年),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後的朝代,建都於宗周(今陝西省西安市西部),由於周朝後來將都城東遷,周平王將京都從宗周遷至洛邑(今河南省洛陽市),歷史上稱東遷以後的周王朝爲東周。

東周又分爲“春秋”和“戰國”兩個歷史階段。

春秋時代(公元前770年一公元前403年)因比較權威的魯國編年史《春秋》一書而得名。

這部史書記錄了從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間十二位國君,共二百四十四年的各國大事,和從平王東遷(公元前770年到三晉封侯,公元前403年)揭開戰日主序幕的時間大體相仿。

“戰國”一詞,在東周時期就使用過,當時不過只是用來稱呼那些連年參加戰爭的強國的。

到西漢未年劉向編輯《戰國策》一書時,纔開始把戰國作爲特定的歷史年代的名稱

這一歷史時代大體包括從公元前403年三家分晉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的一百八十多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