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海關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根據海關總署2004年25號公告,註冊登記企業需提供以下單證,並按先後順序將下列材料以A4的紙裝訂成冊,A4紙的裝訂夾應與紙面平齊,不能大於A4紙面:

1、《企業情況登記表》;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和《批准證書》(僅外商投資企業提供);

3、《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證明(證明開立基本賬戶、賬號)和《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5、國稅登記證(複印件);

6、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7、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證明(如土地證、房屋租賃協議等複印件);

8、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私營企業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9、經貿主管部門對企業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外資企業必須提交原件,內資企業可免);

10、合同(僅限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商獨資企業可免);章程:內、外資企業均需提供

11、《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法人代表、總經理、主管會計各1份,董事長、總經理是一人的合併1份。以上材料全部按順序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