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的支配權和處置權區別如下:支配權具有使用權的性質,需要在約定的範圍內行使。處置權基於所有權而存在,未經法定程序不可行使。舉例:租賃一臺汽車後,早晨開,還是晚上開,由自己支配,但是不能處置,也就是說不可以私自出售或轉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