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領取單位需要提供的資料

失業金領取單位需要提供的資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

2、失業人員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係的證明和停發工資日期的證明;

3、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開出的《就業與失業登記證》或反映其就業、失業狀態的證明;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職業介紹機構或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出具的求職登記證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張;

6、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