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被繼承人與繼承的身份關係證明,以及身份證明;
第二,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第三,遺產所有權證明;
第四,如果有遺囑提供遺囑;
第五,當事人需要親自去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