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多久內辦理

出生證明多久內辦理

辦理寶寶的出生證明在一個月內。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