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分爲兩種,乙肝患者是不能夠辦理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的。從事普通行業的健康證是可以辦理的,但是也是需要是慢性乙肝病毒攜帶纔可以。【法律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