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怎麼分軍銜

軍官怎麼分軍銜

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

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

2,專業技術軍官:

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爲上將。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爲上將。

政治、後勤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軍銜:

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上將。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正大軍區職包括總參副總長,總政副主任,總後總裝主任政委,大軍區

海軍空軍二炮司令政委,國防大學校長政委,軍事科學院院長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