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
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
2,專業技術軍官:
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爲上將。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爲上將。
政治、後勤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軍銜:
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上將。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正大軍區職包括總參副總長,總政副主任,總後總裝主任政委,大軍區